案情简介
受援人小云(化名)为常熟某公司的一名员工,因孕产等事由请休假至2022年5月底,但她因身体不适仍无法返岗,并按要求提供了病休证明履行请假手续,公司却拒绝审批通过。至2022年7月初,公司单方通知小云解除劳动合同,理由为连续旷工多日,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,此时她正处于哺乳期。2023年3月,小云来到常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中心当日受理,并指派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王紫依律师承办。
援助经过
接受指派后,承办律师及时约见受援人,了解案件情况,确定办案思路。受援人诉求主要有三:1、要求公司支付年休假、事假、育儿假等休假期间的工资;2、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津贴(已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至公司,但公司恶意扣留);3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。
案件结果
本案历时8个月,先后经过了劳动仲裁、一审诉讼,至2023年11月,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公司支付小云工资4610.65元、生育津贴53537.66元、经济赔偿金44755.40元。判决生效后,公司履行了上述支付义务,小云拿到全款后,向中心以及承办律师送上锦旗致谢。
律师解读
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和哺乳期遭遇非法解雇后获得法律保护的案件。本案受援人因孕产哺导致的病痛不得不请病假休养时,被公司以员工手册“巧妙”辞退,该公司无视法律对于“三期”女职工规定的行为,触碰了法律保护“三期”女职工的红线。援助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女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,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可以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,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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