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常熟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常机党组(2014)4号《关于同意成立常熟市福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批复》,2013年3月18日,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,经过民主评议,选举周建军律师为党支部书记。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卫良同志、党总支书记纪检组长刘明海同志、政工科科长包布东同志,事务所平国良主任,参加了会议,并对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的支部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,对福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出了目标和要求。通过会议,全体党员律师认识到,我所作为新设立的事务所,党员律师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倍加珍惜来之易的良好开局, 团结一致、凝心聚气、促进和谐、推动发展,保障和促进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,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较大的贡献。